根据《宿迁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规定,面试前招录机关(复审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洪泽湖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前还须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
人民警察普通职位、司法警察职位,在资格复审前须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洪泽湖监狱警务技术类职位(职位代码05),体能测评测查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两个项目,免予测查1000米(男)跑项目。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上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人民警察专技类特殊职位,在资格复审前须进行体能测评,测查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两个项目,免予测查1000米(男)跑项目。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0: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10: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技能测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8: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上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二)报考非警察职位的考生
非警察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上述比例的以实际合格人数为准。
经审核,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等情况未通过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复审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报考有关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人选。
二、体能测评
测评时间:2026年2月7日(星期六)—2月8日(星期日)
测评地点:宿迁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实战训练办公室(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桃李路18号,市区乘105、106路公交车可达)。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达测评地点,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其中,报考沭阳县公安局、省洪泽湖监狱、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于2月7日(星期六)上午8:00前进入测评地点;报考泗阳县公安局、泗洪县公安局职位的考生须于2月7日(星期六)下午13:30前进入测评地点;报考宿迁市公安局职位的考生须于2月8日(星期日)上午8:00前进入测评地点。
体能测评注意事项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
(一)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
1. 时间:2026年2月中旬,具体由招录机关(复审机关)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2. 地点:招录机关(复审机关)另行通知。
(二)非警察职位
1. 时间: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1月21日(星期三),具体由招录机关(复审机关)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2. 地点:市级机关单位和宿豫区、宿城区、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市湖滨新区)职位资格复审地点在宿迁市便民方舟一号楼二楼(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889号);沭阳县职位资格复审地点在沭阳县委党校一楼报告厅(沭阳县南湖街道学院路2号);泗阳县职位资格复审地点在泗阳县市民中心5号楼二楼阅览室(泗阳县市民西路与文城路交叉口东南角);泗洪县职位资格复审地点在泗洪县委党校一楼104报告厅(泗洪县淮河东路18号)。
(三)携带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1.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两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并填写《宿迁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打印带至现场。
2.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留存联);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省外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 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经招录机关(复审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模板见附件3);考生现已辞职或离职的,还需提供辞职证明、离职证明或解聘合同。
4. 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两地分居的,须出具结婚证、在宿迁市一方的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须提供父母在宿迁市的户籍证明,以及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如:独生子女证、乡镇街道开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等;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军官证和随军批件。
5.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其第二学位证书(全日制)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学信网)核验。
7. 报考人民警察专技类特殊职位(职位代码50—52)的考生,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服役部队团级以上机关政治部门书面证明材料,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在相应层级体育赛事上获奖的证明材料等。
8.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1)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以上任一材料均可)。
以原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1)或以原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须提供选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该证明须由原大学生村官任职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
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1)的考生,须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且为江苏省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相关证明(如: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江苏省户籍或生源地证明)。
以2024年9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在江苏省安置,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身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1)的考生,须提供本科以上学历证明、退役证。
9. 报考定向招录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1)的考生,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或江苏生源证明。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定向招录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职位代码60-61)的考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10. 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职位代码98)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材料及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1. 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12. 报考定向招录残疾人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3. 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等)须出具相关资格证书。其中,职位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14. 考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由本人书面授权,委托格式为:XX(身份证号码)委托XX(身份证号码)参加宿迁市2026年度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及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须确认符合2026年度省考录公告、市考录简章、指南等考录政策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诚信做好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各项准备;须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 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时所填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信息相一致。如未按期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涉及复审材料弄虚作假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3. 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复审机关)将根据天气变化等情况对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出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与配合。考生应密切关注宿迁党建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先锋宿迁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4. 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接收招录机关(复审机关)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复审机关)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如有疑问请向招录机关(复审机关)咨询。咨询电话:
1.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0527-84363825
2.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0527-84366633
3. 共青团宿迁市委员会0527-84358919
4. 宿迁市公安局0527-84352049
5.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27-84359670
6.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0527-82289027
7.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0527-84338685
8.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27-84359859
9. 省洪泽湖监狱0527-86478041
10. 沭阳县委组织部0527-83069809
11. 泗阳县委组织部0527-85211862
12. 泗洪县委组织部0527-86249839
13. 宿迁市宿豫区委组织部0527-80988993
14. 宿迁市宿城区委组织部0527-82960806
15. 宿迁市骆马湖旅游度假区(宿迁市湖滨新区)组织宣传统战部0527-84837502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0527-84368095。
宿迁市公务员局
2026年1月14日